國家於2013年提出「一帶一路」計劃,並定為國家級戰略。所謂一帶一路,即「絲綢之路經濟帶」和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」,分別經陸路及水路,從中國向西經中亞或印度洋沿岸國家至歐洲,建設兩條新的經濟商貿樞紐,加強西邊各國經濟往來。「一帶一路」目前在建設階段,多國正大興土木,建設道路網及航運設施。
雖然「一帶一路」到現在似乎對絕大部份的香港企業沒直接關係,但如閣下的業務涉及製造、分銷、出入口或零售等則需要了解一下,當基建投入運作,「一帶一路」開通後,經濟活動會相應變化,例如產品的生產地遷移或銷售國家增加等。如閣下認為品牌是業務的重要資產的話,請及早考慮商標部署,因為商標註冊與道路基建一樣,需要時間完成,一般需提前二至三年申請。
「一帶一路」屬國際項目,牽涉國家多達80個,一般中小企沒必要全數註冊,因涉及金額龐大,亦未有實際效果。中小企應考慮地理距離,由近至遠,另一方面考慮國家對其業務發展的潛力。先於潛力較佳,地理較近的國家註冊商標,做到「業務未動,商標先行」。
「一帶一路」包含以下國家
中國
中國 |
其他「一帶一路」國家
按英文字母順序排列
A – C
阿富汗 | 阿爾巴尼亞 | 安提瓜和巴布達 | |||||
亞美尼亞 | 奧地利 | 阿塞拜疆 | |||||
巴林 | 孟加拉 | 白俄羅斯 | |||||
不丹 | 玻利維亞 |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 | |||||
文萊 | 保加利亞 | 柬埔寨 | |||||
克羅地亞 | 捷克 |
D – K
埃及 | 愛沙尼亞 | 埃塞俄比亞 | |||||
格魯吉亞 | 匈牙利 | 印度 | |||||
印尼 | 伊朗 | 伊拉克 | |||||
以色列 | 約旦 | 哈薩克 | |||||
韓國 | 科威特 | 吉爾吉斯 |
L – N
老撾 | 拉脫維亞 | 黎巴嫩 | |||||
利比亞 | 立陶宛 | 馬其頓 | |||||
馬達加斯加 | 馬來西亞 | 馬爾代夫 | |||||
摩爾多瓦 | 蒙古 | 黑山 | |||||
摩洛哥 | 緬甸 | 尼泊爾 | |||||
新西蘭 |
O – S
阿曼 | 巴基斯坦 | 巴勒斯坦 | |||||
巴拿馬 | 巴布新幾內亞 | 菲律賓 | |||||
波蘭 | 卡塔爾 | 羅馬尼亞 | |||||
俄羅斯 | 沙特阿拉伯 | 塞內加爾 | |||||
塞爾維亞 | 新加坡 | 斯洛伐克 | |||||
斯洛文尼亞 | 南非 | 斯里蘭卡 | |||||
敘利亞 |
T – Z
塔吉克 | 泰國 | 東帝汶 | |||||
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| 突尼斯 | 土耳其 | |||||
土庫曼 | 烏克蘭 |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| |||||
烏茲別克 | 越南 | 也門 |